组织安全检查 落实安全责任

时间:2013-06-07 09:37来源:保安部 作者:许丽 点击:
   

根据《总公司安全检查条例》中总公司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每季度要对总公司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的要求,5月15日至28日总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人刘航,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赖建业与总公司保安部人员一起对总公司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各单位安全制度建设和完善情况,总公司各单位均按照总公司此前《修改完善汇编安全规章制度的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紧锣密鼓地进行了安全制度建设与修订工作。在检查中许多单位根据总公司要求对涉及有安全危险作业的工种从制度上明确了安全规范操作要求;部分单位根据新形势的发展,新增了相关安全制度。二是各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各单位如期完成了安全责任书的签订,部分单位做到了由中心到各班组直至各岗位的责任书签订工作。三是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本次检查主要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到位可用。根据同济校区保卫办下发的《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总公司各单位清查出了已使用超过8年的老式灭火器共计271具,将在6月份统一进行更换。本次检查中有少数单位报告自查出消防栓没有水,急需修理,总公司将在6月份对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再次清查,特别是对消防栓是否有水源的情况进行检查,检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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